大成律师为信用卡诈骗案成功辩护获不起诉 - 经济犯罪 -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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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8月30日
  日前,由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指派,在广州大成刑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郑城律师指导下,吴里新律师为一宗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援助案件成功辩护,嫌疑人罗某某在被羁押长达9个月零6天后获不起诉。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起诉意见书认为在2015年9月-10月期间,罗某某伙同他人驾驶车辆在佛山市禅城、南海及周边城市寻找高档酒店,利用假的身份证及假的美国运通信用卡开发刷卡及预授权进行消费,实施诈骗。2015年10月5日罗某某等人被抓获,11月10日被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指派本所办理,辩护律师多次会见罗某某,并阅取案卷材料。经过对案件的充分了解,辩护律师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罗某某有信用卡诈骗犯罪故意,不能对其客观归罪,更不能有罪推定,其罪名不成立,应依法不起诉,并形成《关于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提交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同时和经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意见和看法。
  2016年7月11日,在该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禅城区检察院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认定罗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全部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案件的成功辩护,受到省法援局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不仅仅充分体现了大成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还展示了大成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民生、回报社会的理念,提升了大成律师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

(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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