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由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知名深圳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
诉讼作为社会活动的一种,从来不是孤立的客观存在,必然受到社会生活其他方方面面的诸多影响。同理,诉讼上的伪证作为一种诉讼现象,其产生有多种原因,有社会要因,有经济动因,也常与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所以伪证也从来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如何防止证人作伪证,深圳刑事律师团队马成律师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建立证人宣誓制度,从形式上考验证人,设置一道证人作伪证的防线,宣誓制度可以加深证人心理的畏惧感神圣感,有利于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
二、健全证人当庭作证的规则。因为证人在双方当事人或律师的交叉质询下,容易将矛盾、错误、不实之处暴露无异,从而有效地防止证人作伪证,促使证人讲真话。
三、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如果证人作伪证的风险大大高于其将来可能获得的超额利润,那么他极有可能会打消作伪证的念头。
四、对伪证者建立专门档案与定期曝光制度。对作伪证者设立档案与曝光,会使其感到耻辱,也可对其他想作伪证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五、加大对作伪证者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伪证提供者,严防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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