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自己财物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吗? - 暴力犯罪 - 深圳经济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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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7月1日

 (以下是由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知名深圳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


 【案情简介】
  被告人廖某因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一事心生怨恨。某夜廖某携带打火机、汽油等危险物品到其丈夫许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将卧室的被子泼上汽油拿到院中点燃,后又将汽油泼在卧室床上,持打火机准备点燃时,被邻居拦阻,未造成重大损失


  【意见分歧】
  对于本案中廖某的放火行为的定性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廖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廖某因家庭矛盾泄愤,放火焚烧其配偶的财物,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未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不构成放火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廖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应认定为未遂。廖某在准备点燃卧室床的时候,应当意识到自己的这一行为必定会引起重大的损失,而她主观上放任此危险行为,后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应视为犯罪未遂


  【律师评析】
  马成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1、放火罪的定义指故意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保护的法益是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将放火与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并列,放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并规定只要实施放火行为,不管烧毁的对象是自己的财产还是他人的财产,也不管是否造成了损害结果,只要客观上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放火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案中的廖某是因为家庭矛盾泄愤而放火,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放任自己的行为,是一种故意的犯罪。
  3、马律师认为,行为人烧毁自己的财物本身并不违法,从法律上讲,任何人对属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包括将其毁坏,使其失去使用价值或者价值,例如可以将其焚烧。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例如烧毁几床棉被等价值不大的公私财物不构成放火罪,而有些放火案件,从表面上看,是燃烧衣服、家具、农具等价值较小的财物作为引火物,意图通过燃烧衣物、床等引起重大公私财物的燃烧,这种情况应以放火罪论处。本案中的当事人住所地是房屋紧密相连的街区,如果被告人没有被他人拦阻点燃卧室里的床,大火势必会蔓延到隔壁,乃至整个街区,将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因其将要点燃之际被他人拦阻未造成损失。廖某实施放火的这一行为构成放火罪,但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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